教育學程

 

教育學程

相關資訊請以本校師資培育主管行政單位: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中心(行政大樓7樓)之公告為依歸

 本校教育學程 

名額:依師資培育中心公布。
甄選時間:每年7月報名,8月考試。(碩一新生6月報到後即可報名)

甄選方式及相關規定請參考師培中心法規及網頁。
特別提醒:每年教程生之修業規定均不同,請務必詳閱修習手冊及參加師培中心之相關說明會。

 國小教育學程課程規劃 

102、103學年度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表
 重要法規 

本校學生修習教育學程辦法(104.08.05)
本校學生修習教育學程甄選實施要點(104.06.05)
本校師資生檢核機制實施要點


 公費生 

 
分發學年度   提報縣市   名額 分發地點 特殊要求或備註
108 臺南市 1 臺南市塭內國小 加註英語專長及加註輔導專長